![年报]H股LOF (160717):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25年年度报告](/uploads/allimg/260330/1K142B18-0.jpg)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6年0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恒 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有效跟踪,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恒生中国企业 指数的有效投资工具。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 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 当调整,以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基金可以投资于 同一标的指数的ETF,基金管理人可在香港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和 同一标的指数的ETF之间选择较优的方式实施组合构建,以达到节 约成本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属于采用被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 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 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海外证券投资基金, 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 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 资风险。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上述数据根据基金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
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80只公募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不动产基金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基金、 嘉实黄金 (QDII-FO F-LOF)、 嘉实中证 金融地产 ETF、嘉实 中证金融 地产ETF 联接、嘉 实上海金 ETF、嘉实 上证科创 板新一代 信息技术 ETF、嘉实
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数量 分析师、基金经理。2021年9月加入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硕士研究 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纳斯达克100ETF发 起 联 接 (QDII)、 嘉实中证 全指证券 公司ETF 发 起 联 接、嘉实 上 海 金 ETF发起 联接、嘉 实国证通 信ETF、嘉 实纳斯达 克100ETF (QDII)、 嘉实国证通信ETF发 起 联 接、嘉实 标普石油 天然气勘 探及生产 精选行业 ETF (QDII)、 嘉实标普 生物科技 精选行业 ETF (QDII)、 嘉实德国 DAX ETF (QDII)、 嘉实中证 全指证券 公司ETF 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境外投资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应当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每季度和年度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8次,其中2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另6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选择市值最大的50只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组成指数成分股,反映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之整体表现。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2025年国内宏观经济在“破立并举”中呈现出前低后稳、结构优化的运行特征。尽管上半年“抢出口”效应消退及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使经济基本面承压,但随着下半年“反内卷”政策的全面深化与落实,供给侧恶性竞争得到有效遏制,物价水平逐步回升,企业盈利预期改善。外贸方面,尽管“关税战2.0”带来了显著的外部扰动,但得益于对非美市场的成功拓展,出口展现出极强韧性。随着年底重要会议对“十五五”规划方向的定调以及中美元首会晤带来的外部环境阶段性缓和,经济基本面在政策托底与结构转型的双轮驱动下,确立了企稳向好的长期趋势。
2025年美国经济处于前期高通胀加息周期结束后的软着陆阶段。一季度一系列关税措施导致美国经济衰退预期升温,通胀虽然表现温和,但市场担忧关税会导致二次通胀,美联储在上半年暂停了降息,美股也由于关税升级而大幅回调;后随关税政策缓和、就业走弱,下半年美联储重启降息,美股重回上涨趋势。当前美国经济增长呈现一定韧性,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传统投资相对低迷,制造业就业仍在缓慢下降,与AI相关领域投资增长强劲形成鲜明对比。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为0.07%,年化跟踪误差为1.61%,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00%的限制。本基金跟踪误差来源主要包括:基金申购赎回的影响、人民币港币的汇率变化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91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7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26%。
展望2026年,国内权益市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有望在多重积极因素共振下延续结构性行情,核心驱动力将从估值修复转向盈利改善。宏观政策有望维持宽松,为市场提供支撑。全球货币政策趋向宽松、美元预期走弱,有望改善新兴市场流动性,吸引全球资金加大对中国资产的配置。同时,国内居民资产向权益市场迁移、险资等长期资金入市,将提供重要的增量流动性。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我们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投资工具,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的未来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1)继续内控前置。在基金营销、投资交易、信息披露以及新产品设计开发、海外业务、另类业务、制度建设、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事前进行合规性审核、监控。全力支持新业务开展,对新产品、新投资工具等进行合规性判断。在制度流程、投资范围、投资工具、运作规则等方面,防控重大风险。
(2)全流程动态开展投资交易监督。一是事前防范,主要从事前研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分析,合规风控设置,建立禁限投库,合规培训,合规承诺书签署等方面开展;二是事中实时监控,如实时回答组合经理、交易员投资交易事项,盘中实时监控等;三是事后检查及改进,如检查投资交易合规情况,对异常行为进行提示、提供处理建议并督促改正。优化和升级合规风控系统,不断提高自动化 监控能力,保障各类组合合规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
(3)按计划对销售、投资、后台和其它业务开展内部稽核,完成相应合规检查报告及其后续改进跟踪。同时聘请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公司及基金的审计、公司GIPS第三方验证、ISAE3402国际鉴证等项目。
(4)基金法务工作。包括合同、协议审查,主动发现并解决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实务运作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隐患,重点防控新增产品、新增业务以及日常业务的法律风险问题。
(5)加强差错管理,持续推动各业务单元梳理流程、制度,落实风险责任授权体系,确保所有识别的关键风险点均有相应措施控制。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基金资产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投研、风险管理、基金估值运作、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以下简称“嘉实H股指数(QDII-LOF)基金”)财务报表,包 括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 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嘉实H股指数(QDII-LOF)基金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嘉实 H股指数(QDII-LOF)基金,并遵守了独立性准则中适用于公 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嘉实H股指数(QDII-LO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嘉实H股指 数(QDII-LO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计划清算嘉实H股指数(QDII-LOF)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嘉实H股指数(QDII-LOF)基金的 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嘉实H股指 数(QDII-LO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实H股指 数(QDII-LO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479号《关于核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于2010年9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16,850,356.4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美国道富银行。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